案件摘要
案件类型:民企高管职务侵占罪无罪辩护要点
发生地点:辽宁省沈阳市
涉及罪名:《刑法》第271条(职务侵占罪)
刑期范围:3年以下有期徒刑/拘役、3-10年有期徒刑、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
一、真实案例引入
张先生是沈阳某科技公司销售总监,负责华东区域业务。2023年,公司以他“侵占50万货款”为由报警,警方立案侦查。张先生辩称该款项是公司承诺的销售提成,但公司否认有此约定。情急之下,张先生家属联系了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王勇律师团队。经过细致调查,律师发现公司内部邮件中存在提成协议的间接证据,最终法院认定指控证据不足,判决张先生无罪。
二、民企高管职务侵占罪无罪辩护要点法律解析
什么是职务侵占罪无罪辩护要点?
简单说,就是通过证据和法律逻辑,证明当事人没有“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物”。比如:款项是合法报酬(提成、奖金)、没有实际占有财物、行为未违反公司规定等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71条规定: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量刑标准
| 情节 | 刑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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